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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7]8号
2007-1-15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粤地税发[200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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