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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8]142号
2008-9-4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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