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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作者:刘玉龙 推荐人: 刘玉龙 上传时间:2008-9-25

  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是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它把会计的基本职能——核算和监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革前景一片光明。近年来,国家对水利投入逐年增加,作为黄河系统事业单位的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包干使用、分散核算的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种“财务分散核算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财务管理的需要。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就是为了强化各类水利资金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的扩展职能。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因此,全面开展“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势在必行。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并逐一解决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使我们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地进行。下面就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财务管理的状况

  1、目前会计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由各单位管理和调配本单位的会计人员,上级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上的指导,一般不干预下级单位会计人员的人事调配。在这种管理方式下,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严格遵守《会计法》和各种法律、法规,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受本单位行政领导意志左右,要考虑单位利益,工资待遇由本单位解决,这种业务工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财务人员进退维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2、个别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对有关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缺乏了解,更谈不上严格执行。表现在工作中其一就是不管开支是否合理,不管有无计划,就任意支配资金,把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置于脑后。其二针对基层财务人员素质偏低的现象,不注重培训和提高,认为作为一个会计能记账也就可以了。以会计人员工作忙、走不开等种种借口不给会计人员参加培训提供机会。

  3、制度面前“不平等”。虽然《会计法》中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责任规定得相当明确,但是往往是会计人员的责任都能“落实”,领导的责任却无法追究也无人去追究。

  二、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1、强化了财务监督职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后,纳入管理中心管理的单位所有收支都通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进行会计统一核算,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收支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收支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由以前的会计事后监督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督。由此可见,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使整体财务工作态度和质量都上了一个台阶,更重要的是管理中心与原单位彻底脱钩,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法规和统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原单位账外资产全部并人账内,从而有效地遏制单位财务收支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不合法或不规范的会计处理方法得以制止,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后,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中心统一核算,中心调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3、强化了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后,支出单位的资金集中在管理中心的统一账户,预算内外资金由过去的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及时反映了单位资金的整体运行情况,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为管理好各单位资金,搞好资金统一调度使用打下了基础;同时,财务管理中心又是资金中心,资金集中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能缓解资金调度紧张的问题,增强管理中心的资金调配能力;由于财务集中核算,单位不合法、不合理的开支得到了遏制,公用经费居高不下的局势也得到基本控制,从而节约了财政资金;通过管理中心对单位每笔资金的审核,保证了每笔资金都按预算、按项目使用,从根本上杜绝了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4、合理配置人员,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长期以来,财会人员隶属于各单位,岗位流动范围狭窄,人员由各单位自行安排,素质参差不齐,会计队伍整体配置不尽合理。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改变了行政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兼职财会人员无证上岗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为会计人员的岗位流动与合理配置创造了条件。可以从现有的会计人员中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脚踏实地、认真负责、业务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的人才充实到重要岗位,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总编制不变或压缩的情况下,根据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淘汰不称职的人员,并把新分配的大学生作为新生力量及时补充上来,使会计队伍处于学习、竞争的气氛之中,大大提高了会计人员整体办事效率。同时,各单位也从繁琐的会计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防汛和工程管理等业务工作,从全局角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5、推进了预算制度改革,为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能够全方位、全过程掌握和监督各单位每笔资金的活动情况,从根本上杜绝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使用等现象,从而逐步建立起“统一收付、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管理形式,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我心目中的财务集中统一管理

  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各类水利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值增效,要实现这个目的我们认为应从一些几个方面入手:

  1、基层不再设置会计岗位,只设一名报账员,所有会计人员归市级河务局统一管理。针对黄河流域行政管理情况,分为五级管理,即:水利部—黄委会—省河务局—市河务局—县(区)河务局。各市河务局应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统管全市局的财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管理中心主任由省河务局集中统一管理。省河务局成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各市局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和直属单位会计人员。省河务局财务管理中心主任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集中统一管理。以此类推,各级财务管理中心主任应当兼任本级行政领导副职,实行“层层监管制”。

  2、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培训制度。为适应会计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的客观要求,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后,要把继续教育作为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增加财务人员的业务接触面,使得财务人员知识不断得到更新,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长。使财务人员由核算型向管理监控型的转换,财务工作从简单的记账、算账,逐渐过渡到管理监控工作之中,配合各单位管理层发现、解决和杜绝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漏洞。

  3、应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岗位淘汰制”。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实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后,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岗位竞争制”,对财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对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实行奖励;对不讲会计职业道德、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会计人员从严从重处罚并进行淘汰,从而调动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岗位竞争制”,加强了会计人员学习、竞争的气氛,可从中发现人才,挖掘人才,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计队伍,使会计工作质量整体提高。

  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的财务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为提高黄河系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水利预算资金的安全效益,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后,能从根本上解决机制上的制约,给了财务管理人员更多发挥的空间,实现财务决策层、管理控制层、核算操作层三个层面相互分离,从而为提高水利各类资金的安全使用,保值增效提供有力的保证。